【网络综合-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财政局招聘公告】:
根据《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》(鄂人[2003]16号)政策规定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《关于启用事业编制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批复》(英机编[]33号),英山县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乡镇财政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应聘人员条件
1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2、身体健康,英山籍贯,年龄30周岁以内( 1983年9月1日后出生),男女不限;
3、9月1日前获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专业不限;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:
1、受到党纪、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;
2、正在接受纪律审查、司法调查的;
3、有精神病史的;
4、聘用时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(聘用)合同的;
5、个人报考信息及有关证件弄虚作假的;
6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。
二、招聘程序及步骤
(一)报名及资格审查
1、报名时间:11月18日至11月29日(工作日上午8:00-11:30,下午14:30-17:30)。
2、报名地点及方式: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现场报名。联系电话:0713—7770096。
3、报名费用:按照鄂价费规【】100号规定,收取考试费每人100元。
4、报名要求: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、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(网上查询认可),交近期白底1寸彩色照片3张。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,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,对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及时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。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。报名表所填的个人电话号码,在应聘期内不得随意变更,保持工作日内的联络畅通。
5、资格审查及参考人数要求:报名资格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负责初审,县财政局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复核,并由两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,通知考生领取《准考证》。招聘工作必须确保人员的竞争性,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:3及以上的比例。在规定的时间内,报名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时,报名截止时间可顺延5个工作日。
(二)招考方法和步骤: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1、笔试:笔试满分100分。专业科目占60%,综合科目占40%。专业科目主要测试财政、金融、财务、会计、税收及计算机基础应用等方面的知识。综合科目主要测试政治理论、法律法规、行政管理、公文写作等。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,不举办、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
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: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程序(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,都进入面试)。对“三支一扶”计划等服务基层专门项目服务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高校毕业生,综合科目笔试成绩总分增加5分(将考生综合科目卷面分换算为100分制后加5分,再乘以40%计入笔试成绩)。
2、面试:面试满分100分。对参加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,抽签决定应试顺序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,取消面试资格。
3、总成绩计算办法:总成绩=笔试成绩×60%+面试成绩×40%。根据总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招聘岗位数1: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。
4、体检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》执行。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。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。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,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5、考核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。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、遵纪守法等情况,并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刑事处分证明。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。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,从参加应聘人员中,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体检、考核递补。
6、公示和聘用: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,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。经公示发现查证核实确有问题的,取消录取资格。经公示无问题的,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。工资、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。对不服从分配或聘用后不按时上岗的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三、纪律监督
按照招聘工作要求,对报名、笔试、面试、考核、体检、录取全过程做到政策、程序、结果公开,严格工作纪律,规范工作程序,并接受县纪委监察局纪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,确保招聘工作客观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。对考生及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的,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,并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举报监督电话:0713-7013491(县监察局)。
四、组织领导
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,并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,下设办公室,由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的具体实施工作。